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》(中南大研字〔2025〕3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拟定我校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标任务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,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协调发展,进一步突出研究生分类分层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求,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。
二、评奖对象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基本学制内、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。委托培养、在职等类别研究生以及港澳台研究生、留学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审。
三、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
2022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次,奖励金额分别为18000元和10000元,比例分别为30%和70%;2023、2024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,奖励金额分别为16000元、13000元和10000元,比例为15%、30%和55%;2025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,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,比例为100%。
2023年、2024年和202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,奖励金额分别为12000元、8000元和4000元,2023年、2024年录取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%、30%和55%,2025年录取研究生根据考生类别及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划分不同等次。(指标详见附件1)
四、评审办法
2025年、2024年和2023年录取研究生适用于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中南大研字〔2022〕11号)、2022年录取研究生适用于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中南大研字〔2017〕2号)以及本培养单位的评审细则。
五、评审时间
学业奖学金评选开展时间为9月28日-10月24日。
六、工作安排
(一)学生个人申请和学院评审
9月28日—10月24日:各培养单位开展评审。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如下材料,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:
1.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
2.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
2025级新生不需要提交此两项材料。
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评审。评审结果须在本单位以网络等形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研究生对本单位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复议,培养单位应妥善处理并予答复。
(二)初评材料报送
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按照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》(附件3)格式汇总后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和经领导签字、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杨威(研究生院104室)。
(三)学校审定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完成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汇总,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批准。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以网络形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四)奖金发放
奖学金将于11月底之前发放至获奖研究生的银行卡账户中。
七、工作要求
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,统筹指导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,严禁弄虚作假。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,应及时予以复议;复议结果如有变动,应将复议后的结果予以公布。
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,以学院(中心)为单位,将经学院、学校审核签章的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装入获奖研究生的个人档案。
联系人:杨威 联系电话:88386550
研究生院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25年9月28日